储罐清洗安全施工规范要求
时间: 2014-09-23 15:55:00 来源: 东莞市海韵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
1 勘查现场,对清洗罐的技术档案、生产运行情况进行调查,实测清洗罐淤积量和分布。
2 编制清洗施工技术方案,并报业主研究批复。
3 清洗设备的安全性能、防爆性能和防静电性能应分别符合相关标准。
4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按华安诺安全管理规定执行。
5 操作员工应严格执行用火制度和操作规程,做到“三不用火”:即没有用火手续;用火组织和安全措施不落实;用火施工负责人和用火监护人员不在现场不用火。
6 清洗作业前,应对罐顶上部气体进行检测,合格后方可作业。
7 罐顶作业及巡检应派二人为宜,并随时与地面保持联络。通讯设施必须防爆。
8 油品开始移送前,应在罐壁做明显标记。油品移送过程中,应保持浮顶均匀下降。
9 支柱着底前要检查支柱定位销是否牢固。
10 在清洗机投入使用之前,应先冲洗清洗管道,以防异物损伤清洗机。
11 清洗开始后,定时(以下均指2个小时)记录回收油罐液位高度,进行清洗罐检尺,确认油品回收量。
12 应定时对清洗回收设备、清洗机、惰性气体、加热供给系统、电机等设备检查并填写运行记录,确保运行正常。
13 供油罐阀门应由业主的岗位员工进行操作。
14 指派专人负责连续监控罐内气体浓度,通过调整惰性气体的输入量,将罐内氧气浓度控制在19%-21%之间。
15 交接班时应查看罐内氧气含量记录表。
16 定时对压缩空气管线上的过滤器中的水进行排放,补充油雾器中的润滑油。
17 检查油罐防雷、防静电接地装置,沿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,接地点不少于2个,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;检查浮船与罐壁连接的静电导出线,截面积不小于25mm2。
18 操作员工进罐作业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:
(a) 氧气浓度大于20%。
(b) H2S浓度小于10ppm时。
(c) 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%时,可不戴面具作业;在爆炸下限的2%—14%范围内时,可使用带吸收罐的面具作业;在爆炸下限的14%—20%范围内时,应使用供应空气的呼吸装备作业;高于爆炸下限的20%时,禁止进罐。
1 勘查现场,对清洗罐的技术档案、生产运行情况进行调查,实测清洗罐淤积量和分布。
2 编制清洗施工技术方案,并报业主研究批复。
3 清洗设备的安全性能、防爆性能和防静电性能应分别符合相关标准。
4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按华安诺安全管理规定执行。
5 操作员工应严格执行用火制度和操作规程,做到“三不用火”:即没有用火手续;用火组织和安全措施不落实;用火施工负责人和用火监护人员不在现场不用火。
6 清洗作业前,应对罐顶上部气体进行检测,合格后方可作业。
7 罐顶作业及巡检应派二人为宜,并随时与地面保持联络。通讯设施必须防爆。
8 油品开始移送前,应在罐壁做明显标记。油品移送过程中,应保持浮顶均匀下降。
9 支柱着底前要检查支柱定位销是否牢固。
10 在清洗机投入使用之前,应先冲洗清洗管道,以防异物损伤清洗机。
11 清洗开始后,定时(以下均指2个小时)记录回收油罐液位高度,进行清洗罐检尺,确认油品回收量。
12 应定时对清洗回收设备、清洗机、惰性气体、加热供给系统、电机等设备检查并填写运行记录,确保运行正常。
13 供油罐阀门应由业主的岗位员工进行操作。
14 指派专人负责连续监控罐内气体浓度,通过调整惰性气体的输入量,将罐内氧气浓度控制在19%-21%之间。
15 交接班时应查看罐内氧气含量记录表。
16 定时对压缩空气管线上的过滤器中的水进行排放,补充油雾器中的润滑油。
17 检查油罐防雷、防静电接地装置,沿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,接地点不少于2个,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;检查浮船与罐壁连接的静电导出线,截面积不小于25mm2。
18 操作员工进罐作业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:
(a) 氧气浓度大于20%。
(b) H2S浓度小于10ppm时。
(c) 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%时,可不戴面具作业;在爆炸下限的2%—14%范围内时,可使用带吸收罐的面具作业;在爆炸下限的14%—20%范围内时,应使用供应空气的呼吸装备作业;高于爆炸下限的20%时,禁止进罐。